您的位置:首頁 > 相關資訊 > 行業新聞
婚姻存續期間配偶擅自贈與第三者的財產,能否通過法律途徑追回?
時間:2025-07-17 14:44:04 來源: 作者:
婚姻存續期間配偶擅自贈與第三者的財產,能否通過法律途徑追回?
一、法律視角下的財產贈與效力認定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三條,夫妻間負有忠實義務,這一原則在司法實踐中被明確為婚姻財產處理的重要基準。最新實施的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編的解釋(二)》第七條明確規定:夫妻一方為重婚、與他人同居等違反忠實義務目的,將共同財產贈與第三者或以不合理價格處分財產,另一方主張該行為違背公序良俗無效的,人民法院應予支持。
在常寧法院審理的典型案例中,丈夫譚某在婚姻存續期間向第三者劉某轉賬133筆共計43萬余元,法院認定該行為屬于無權處分且違背公序良俗,最終判決劉某返還絕大部分款項。此案彰顯了法律對婚姻倫理底線的剛性維護——即便贈與行為具有表面自愿性,只要其動機涉及婚外情等不正當關系,司法機關將主動介入否定其法律效力。
二、財產追索的實務操作路徑
權利主張方需完成三個關鍵步驟:
證據固定:需調取銀行流水、微信/支付寶轉賬記錄等客觀證據,同步保存聊天記錄、開房記錄等證明婚外情存在的關聯證據。在常寧案例中,原被告雙方"老公""老婆"的曖昧稱呼成為認定不正當關系的重要佐證。
訴訟策略選擇:可單獨提起贈與合同無效之訴,或在離婚訴訟中一并主張財產返還。值得注意的是,根據解釋(二)第七條,即使贈與款項已被部分消費,只要存在可返還剩余價值,法院仍可判決限期返還。
執行保障機制:若第三者拒不履行生效判決,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其名下財產。在實踐操作中,法院已形成對婚外贈與案件的快立、快審、快執綠色通道。
三、特殊情形的法律應對
對于房產、車輛等大額不動產的贈與,司法實踐采取更嚴格審查標準。若配偶將共同房產過戶給第三者,除需證明婚外情事實外,還需通過專業機構評估房產當前市場價值,按夫妻共同財產比例主張返還。對于股權、保險等特殊財產形式的處理,法院將綜合考量財產取得時間、權益歸屬等因素進行個案裁量。
下一篇:返回列表
相關資訊
浩云動態RELATED
更多>>最新案例NEWS
更多>>2023-11-27
一般請律師打官司要多少錢?2024-10-25
遺產繼承紛爭:案例剖析與法律啟示2024-10-24
離婚財產分割中的遺產繼承權解析2024-08-06
工程合同糾紛法律解析案例:工程完工后對方以質量為由不付款2024-08-06
浩云律所助力企業破繭重生:成功代理廣告企業破產清算案2024-08-06
破產清算企業也有回旋余地?浩云律師助當事人成功破產重整保住資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