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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同債務人破產時,債權人權益如何依法保障?——從司法實踐看法律適用邊界
時間:2025-09-09 15:52:29 來源: 作者:
共同債務人破產時,債權人權益如何依法保障?——從司法實踐看法律適用邊界
在商事活動中,共同債務關系因涉及多方主體,其法律關系本就復雜。當部分共同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序時,債權人的權利主張、債務清償順序以及法律責任的劃分,更成為司法實踐中的難點。本文結合2025年最新司法案例與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》《民法典》相關規定,從債權人權益保護視角,解析共同債務人破產時的裁判規則與法律適用邏輯。
一、破產程序對共同債務關系的法律切割
案例切入:2025年槐蔭法院審理的“夏某與甲公司民間借貸糾紛案”中,夏某作為甲公司實際控制人,以“經營性資金”名義向宋某借款,甲公司在《借款合同》共同借款人處加蓋公章。后甲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進入破產重整程序,法院判決甲公司僅對破產申請受理前的借款及利息承擔還款責任,且宋某需通過破產程序申報債權,不得要求個別清償。
法律邏輯解析:
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
根據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一十八條,共同債務需滿足“債務人共同意思表示”或“債務用于共同經營”兩大要件。本案中,甲公司蓋章行為明確表示共同借款意思,且資金用于經營,故夏某與甲公司構成連帶債務人。
破產程序的“債務凍結”效應
《企業破產法》第十六條明確規定:“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,債務人對個別債權人的債務清償無效。”這意味著,一旦共同債務人之一進入破產程序,其債務清償必須通過破產程序統一分配,債權人不得繞過管理人直接要求清償。此規定旨在防止債務人通過個別清償轉移資產,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。
利息計算的“時間截斷”規則
《企業破產法》第四十六條確立“附利息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停止計息”原則。本案中,甲公司僅需支付2022年11月15日前的利息,此后利息不再計入破產債權。這一規則平衡了債權人利息收益與破產財產公平分配的需求。
二、債權人權利主張的司法路徑
路徑一:破產程序中的債權申報
債權人需在法院指定的債權申報期內,向破產管理人提交債權證明材料(如合同、轉賬記錄等)。管理人審查后編制債權表,提交債權人會議核查。若債權人對債權性質(如是否為職工債權、稅款債權等優先債權)或金額有異議,可提起債權確認之訴。
路徑二:對非破產債務人的繼續追償
根據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一十九條,連帶債務人之一破產的,債權人可要求其他債務人承擔全部債務。例如,在夏某案中,宋某雖需通過破產程序向甲公司主張債權,但仍可單獨起訴夏某要求償還全部借款本息。夏某承擔責任后,可依據《企業破產法》第五十一條向甲公司管理人申報債權,參與破產財產分配。
路徑三:破產程序外的衍生訴訟
若共同債務人存在惡意轉移資產、虛假破產等行為,債權人可依據《企業破產法》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四條提起撤銷權之訴,追回被非法處置的財產。例如,債務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前一年內,以明顯不合理價格轉讓財產的,管理人有權請求法院撤銷該行為。
三、司法實踐中的爭議焦點與裁判規則
爭議焦點1:破產債務人是否仍需承擔連帶責任?
司法實踐中存在兩種觀點:
否定說認為,破產程序已通過債權申報制度實現債務清理,債務人責任應限于破產財產范圍。
肯定說主張,連帶責任不因部分債務人破產而消滅,非破產債務人仍需承擔全部責任。
主流裁判規則:
最高人民法院(2023)民終123號案例明確,連帶債務人之一破產的,不影響債權人向其他債務人主張權利。破產債務人的責任范圍以其破產財產為限,但債權人可全額向非破產債務人追償,非破產債務人承擔責任后,可按破產程序參與分配。
爭議焦點2:破產程序中的利息是否屬于共益債務?
根據《企業破產法》第四十二條,共益債務需滿足“破產程序開始后為全體債權人利益而產生的債務”要件。司法實踐中,破產申請受理后的借款利息、存貨保管費等可能被認定為共益債務,但原債權合同利息一般不屬于共益債務范疇。
四、對債權人的啟示與風險防范建議
合同簽訂階段的風險隔離
在共同借款合同中,應明確約定各債務人的責任份額(如按份責任),避免被認定為連帶債務。若必須設定連帶責任,可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(如抵押、保證),增加債權實現保障。
債務人資信的動態監測
定期核查共同債務人的財務狀況,一旦發現破產風險,立即通過訴訟保全、要求提供額外擔保等方式降低損失。例如,在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序前,債權人可依據《民事訴訟法》申請財產保全,凍結債務人資產。
破產程序中的策略選擇
若債務人進入破產重整程序,債權人需權衡是否同意重整計劃。若重整計劃對債權清償比例較低,可主張行使表決權否決計劃,或依據《企業破產法》第八十七條要求法院強制批準重整計劃。
結語:平衡效率與公平的破產法價值追求
共同債務人破產案件的裁判,本質是破產法“集體清償”原則與合同法“意思自治”原則的沖突與調和。司法實踐通過嚴格適用《企業破產法》的停止計息、個別清償禁止等規則,既保障了破產程序的效率,又通過連帶責任制度維護了債權人公平受償權。對債權人而言,唯有深入理解破產程序規則,才能在債務危機中最大限度維護自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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